其他处置与资源化方法
除了焚烧,根据废物特性,还有多种处置与资源化途径。
填埋:对不能回收利用且经稳定化/固化处理后的废物,进行终的填埋处置。
物理化学处理:通过固化/稳定化、中和、沉淀等化学或物理方法,破坏或改变有害成分,降低其毒性或迁移性。
资源化利用:采用如分子蒸馏回收废矿物油、酸浸萃取回收重金属等技术,将废物转化为可利用的资源,实现减量化与资源化。
如果尚未被监管部门查处,建议立即停止违规处理行为,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规范处置,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情况,争取从轻处理;
如果已经被立案调查,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,配合调查并积极采取环境修复措施,争取从轻、减轻处罚。
台账与监测管理
根据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,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、内容和频次,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、排放量,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。同时需要做到:法规
重点排污单位按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,保证设备正常运行,原始监测记录完整留存;
发生污染物超标等异常情况时,立即采取减排、整改措施,如实记录并时间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。
重点行业监管。将电镀、印染、电子制造、汽车维修、化工、有色金属冶炼、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等行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,相关单位需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,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,规范危险废物贮存、转移、处置全流程管理,坚决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。